总投资8亿!又有2个“亿级”项目招标,四川“发力”多功能智慧灯杆!
芦山县城市智慧管理项目
1.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芦山县城市智慧管理项目
项目业主:为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准机关: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文号:芦发改固〔2022〕116号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设计标段
2.2 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街道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城市园林、环卫一体化、智能垃圾分类、市政管网维护、街道智能停车管理、物业管理等进行智慧化管理,采用领先技术,打造城市管理智慧城市,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出资实施,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专业化、智慧化。采取“1+1+1+N+N”架构,即一个智慧城市控制中心基础资源(数据中台+业务中台+AI中台)、一个数据中枢、一个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多个应用场景、N个应用融合接入
2.4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分册设计方案及相关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智慧管理平台方案设计(包括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园区智慧运行管理平台、城市CIM平台、城市运行数据中台、AI赋能中台、视频融合平台和物联感知平台);芦山城市智慧感知数据湖、公安天网设施、园区基础设施和市政智能设施(含智慧灯杆、城市鹰眼和城市智能设施等)方案设计;项目设计经济测算(含总体投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以及项目后续实施相关设计技术服务
2.6 项目总投资额:3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类似项目。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1号
邮 编:625600
联 系 人:竹老师
电 话:0835-652221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6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28-62067125
威远县数字交通建设项目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威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威远县
项目规模:建设交通大数据中心、智慧交通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建设综合交通数据中心1座,建设集智慧公共交通、网约车服务、行车流量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交通系统1套;新建 LED 广告显示屏、多功能智慧灯杆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数字停车场2个。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项目总投资:50000.0 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县财政资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20% 。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缴纳的最近连续 12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所有人员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函、有关资料、澄清等)且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2. 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4、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执行;5、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3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
4.2 申请人自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注:内容来自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项目后期或有更正调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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